企業報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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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登記又稱納稅登記,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稅法規定,對納稅人的生產、經營活動進行登記管理的一項法定制度,也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定手續。稅務登記又稱納稅登記,它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施稅收管理的首要環節和基礎工作,是征納雙方法律關系成立的依據和證明,也是納稅人必須依法履行的義務。
從事生產、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,向生產、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,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,并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、資料。
辦理稅務登記應帶的手續依行業、經濟性質與具體相關事務的不同而有所區別,所以稅務登記辦理前應咨詢相應稅務機關。但一般情況下,稅務登記應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:
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;
有關合同、章程、協議書;
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;
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、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;
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、資料。
除按照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,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,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:
開立銀行基本賬戶;
申請減稅、免稅、退稅;
申請辦理延期申報、延期繳納稅款;
領購發票;
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;
辦理停業、歇業;
其他有關稅務事項。
電子申報申請流程告之
一、納稅人要參加電子申報,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受理部門提出申請,領取并填寫《郵寄(電子)申報申請審批表》、《單位證書申請(更新)表》、《單位證書申請(更新)責任書》。
二、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受理部門提交已填寫完畢的表格,并附送以下文件:
1、組織機構代碼證(副本)復印件一份
2、企業營業執照(副本)復印件一份
3、操作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、辦理CA證書及用戶注冊。
三、納稅人根據主管稅務機關受理部門的通知領取CA證書
從事生產、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,向生產、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,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,并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、資料。
辦理稅務登記應帶的手續依行業、經濟性質與具體相關事務的不同而有所區別,所以稅務登記辦理前應咨詢相應稅務機關。但一般情況下,稅務登記應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:
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;
有關合同、章程、協議書;
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;
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、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;
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、資料。
除按照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,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,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:
開立銀行基本賬戶;
申請減稅、免稅、退稅;
申請辦理延期申報、延期繳納稅款;
領購發票;
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;
辦理停業、歇業;
其他有關稅務事項。
電子申報申請流程告之
一、納稅人要參加電子申報,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受理部門提出申請,領取并填寫《郵寄(電子)申報申請審批表》、《單位證書申請(更新)表》、《單位證書申請(更新)責任書》。
二、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受理部門提交已填寫完畢的表格,并附送以下文件:
1、組織機構代碼證(副本)復印件一份
2、企業營業執照(副本)復印件一份
3、操作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、辦理CA證書及用戶注冊。
三、納稅人根據主管稅務機關受理部門的通知領取CA證書